【徵才啟事】南臺科技大學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系 誠聘專任助理教授以上1名
115年2月1日起聘
南臺科技大學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系擬自115年2月1日起增聘1
一、學歷及條件:
1.化學工程或材料工程相關科系博士學位。
2. 具備業界一年以上工作經歷。
3.必須能教授化學工程或材料工程基本科目者且需協助系行政工作三年
4.具執行產學計畫能力及全英語授課能力者優先考量。
二、學術專長(下列領域優先考量,但應徵專長不限以下領域):
化工、功能性材料、高分子加工、紡織纖維等研究領域專長優先考量
三、擬聘職稱: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
四、起聘日期:115年2月1日
五、檢附資料如下:
- 請填寫「
南臺科技大學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系應徵專任教師基本資料表」, 詳見附檔。 - 學歷證書(或臨時學位證明函)影本、成績單影本(大學至博士班)
。 (持國外學位而無同等級之教育部資格證書者,請將正式學位證書( 或臨時學位證明函)及成績單送至外交部駐外館處先行驗證,並至移民署辦理入出境查證事宜 )。本國籍男性請附退伍或免役證明。 - 個人經歷證件影本。
- 最高教師資格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 五年內著作目錄(含期刊論文、會議論文、碩、
博士論文名稱及其他著作 )。 - 教學與未來擬執行計畫簡述。
- 其他有助審查之文件(如得獎、專利,曾經執行之計畫專案等)。
- 推薦函正本2封。
六、有意應徵者於114年12月31日前以郵戳為憑,
* 應徵資料恕不退還,個人重要文件正本等請自行留存。
*「薪資及加薪規定依教育部公告辦理」
*本校具備眾多教師獎勵辦法,請參考第三頁。陳怡玲
南臺學校財團法人南臺科技大學
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系
臺南市 710 永康區南台街一號
TEL: 06-253-3131 Ext.3700
FAX: 06-242-5741
Email:chen10@stus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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